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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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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條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 26 條
第 四 章 防護措施
條文內容
雇主對於前二條規定作業期間,應置備與作業勞工人數相同數量以上之必要防護具,保持其性能及清潔,並使勞工確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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