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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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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條
第 四 章 機械集材裝置及運材索道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5 條
最新修正:
2014-07-01
條文全文
雇主設置機械集材裝置或運材索道時,應事先指定專人負責,並告知其下列事項: 一、架線方式。 二、柱木及主要機器配置場所。 三、使用鋼索之種類及其直徑。 四、中央垂下比。 五、最大使用荷重及搬器之最大積載荷重。 六、機械集材裝置集材機之最大牽引力。
第 14 條
第 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