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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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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第 二 章 作業管制
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7 條
最新修正:
2014-07-01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深入山區工作之勞工,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儘可能避免其單獨一人工作。如必須單獨一人進入山區,應將工作計畫告知工作有關人員。 二、在進入山區之前,使其攜帶簡單急救用具、乾糧、蛇藥、指南針、火柴、打火機、小刀、手斧及夜間照明用手電筒等必須用具。
第 6 條
第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