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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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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命令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第 7 條
最新修正:
2020-10-16
條文全文
申報者辦理資訊申報登錄時,應使用可證明其身分之電子憑證,以網際網路方式申報登載之。 本法第七條第三項所定申報,其申請文件所載申報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申報。
第 6 條
第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