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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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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條
第 四 章 施工架、施工構臺、吊料平臺及工作臺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57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棧橋式施工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其寬度應使工作臺留有足夠運送物料及人員通行無阻之空間。 二、棧橋應架設牢固以防止移動,並具適當之強度。 三、不能構築兩層以上。 四、構築高度不得高出地面或地板四公尺以上者。 五、不得建於輕型懸吊式施工架之上。
第 56 條
第 5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