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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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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條
第 七 章 裝卸作業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47 條
最新修正:
2025-09-1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出貨、進貨、堆貨、卸貨或其他類似作業,須借助船方、港口管理機關(構)或碼頭經營者始能安全作業者,應共同採取預防災變之適當措施。
第 46 條
第 4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