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 11 條

條文內容

職工福利委員會應將下列事項,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一、規章。 二、委員及會務人員名冊。 三、會址所在地。 四、成立日期。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如有變更,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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