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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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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命令
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7 條
最新修正:
2016-03-11
條文全文
職工褔利金應存入公營、民營銀行;但因特殊情形經主管官署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 6 條
第 8 條
相關函釋
1973-07-21
臺內勞字第 531389 號
福利金不得存放事業單位優利生息
1958-06-13
臺內勞字第 9917 號
有關公營事業單位職工福利機構提撥之職工福利金,依內政部函示及職工 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第 7 條之規定,應存入公營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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