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訓練單位之資格條件及管理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 20-2 條

條文全文

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認可之訓練單位(以下簡稱認可訓練單位)對外招訓時,應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建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自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