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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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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職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則
第 7 條
條文內容
標示之顏色,應依國家標準 CNS9328 安全用顏色通則之規定,其底色、外廓、文字及圖案之用色,應力求對照顯明,以利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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