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節 設備之定期檢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31-1 條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防爆電氣設備,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本體有無損傷、變形。 二、配管、配線等有無損傷、變形及異常狀況。 三、其他保持防爆性能之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