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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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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5 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35 條
第 二 節 軌道
條文內容
雇主對於動力車軌道岔道部分,應設置具有充分效能之轉轍器及轍鎖;軌道之終端應設置充分效能之擋車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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