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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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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命令
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1 條
最新修正:
2006-11-13
條文全文
本辦法依職業訓練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相關函釋
2000-12-15
(89)台勞職外字第 0222791 號
有關貴公司欲成立外籍家庭幫傭、監護工職前講習輔導中心疑義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