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節 船舶解體作業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第 38 條

條文全文

雇主於船舶解體前,除依有關規定迅速處理船上存放之各種油料,並應將船上易燃之油布、木料或爆炸性物質、石綿等予以清除;如屬油輪應依本規則有關清艙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