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 起重吊掛作業安全管理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 71 條

條文全文

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纖維索或纖維帶,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 一、已斷一股子索者。 二、有顯著之損傷或腐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