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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不列入員工總人數計算單位職務分析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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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命令
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不列入員工總人數計算單位職務分析標準 第 9 條
最新修正:
2012-01-12
條文全文
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受理各單位所送綜合評量報告時,應邀集專家學者至少五人,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通知各單位指派代表列席說明。 前項審查,必要時得至各單位進行實地訪查。
第 8 條
第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