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補助與給付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常見問題
回首頁
首頁
›
法規總目錄
›
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審查收費標準
›
第 6 條
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審查收費標準
第 6 條
條文內容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一日施行。
← 第 5 條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