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第一類外國人聘僱許可之申請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2 條

條文全文

第五條之外國人,其停留期間在三十一日以上九十日以下者,得於該外國人入國後三十日內依第九條規定申請許可。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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