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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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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命令
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23-05-15
條文全文
本辦法之補助金,以每一被看護者發給雇主每月新臺幣一萬元,合計最長以十二個月為限。
第 4 條
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