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204 條

條文內容

前條之熔接部及耐蝕、耐熱合金及其他可因熔接而易生缺陷之金屬為母材之熔接部者中,被認實施磁粉探傷試驗為困難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實施浸透探傷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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