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總則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29 條

條文全文

本規則所稱特定液化石油氣消費事業單位係指設置之液化石油氣儲存設備之儲存能力,其質量在三千公斤以上或使用導管自其他事業單位導入液化石油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