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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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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條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40 條
第 一 節 甲類製造事業單位之固定式製造設備
條文內容
冷凍用高壓氣體之製造設備應具有不因振動、衝擊或腐蝕等致使冷媒氣體漏洩之構造。
相關函釋
1990-07-02 (79)台勞檢二字第 13919 號
辦理舊有第一種壓力容器清查檢查對鋼材之認定及本體安裝位置不符高壓 氣體勞工安全規則有關規定之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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