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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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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條
第 一 節 甲類製造事業單位之固定式製造設備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64 條
最新修正:
2022-09-14
條文全文
毒性氣體之氣體設備之配管、管接頭及閥之接合;應採用熔接接合。但不適於熔接接合者,得以在安全上具有必要強度之凸緣接合代替。
第 63 條
第 6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