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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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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命令
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第 8 條
最新修正:
2014-06-25
條文全文
勞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 一、酒醉或有酒醉之虞者。 二、身體虛弱,經醫師診斷認為身體狀況不良者。 三、情緒不穩定,有安全顧慮者。 四、勞工自覺不適從事工作者。 五、其他經主管人員認定者。
第 7 條
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