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就業保險法
›
第 8 條
第 三 章 保險財務
就業保險法 第 8 條
最新修正:
2022-01-12
條文全文
本保險之保險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按被保險人當月之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 7 條
第 9 條
相關函釋
2002-08-02
院臺勞字第 0910037330-C 號函
就業保險法施行日期及擬訂被保險人以當月之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一作為保 險費率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