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就業服務法
›
第 75 條
第 六 章 罰則
就業服務法 第 75 條
最新修正:
2025-01-20
條文全文
本法所定罰鍰,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
第 74 條
第 76 條
相關函釋
2022-05-31
勞動發管字第 1110508891 號函
勞動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未趨緩,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就聘 僱許可屆滿之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工作移工,其累計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將屆滿本法第 52 條規 定年限,且剩餘期間不足 4 個月者之處理方式說明
2021-06-15
勞動發管字第 1100507689 號函
自 110 年 6 月 30 日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期間,有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 工作之移工,其累計在境內工作期間將屆滿同法第 52 條規定年限,且剩 餘期間不足 4 個月者,勞動部就雇主如何辦理相關事項之說明
2021-03-09
勞動發管字第 1100500253 號函
勞動部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就依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 至第 10 款規定工作之移工,有關其招募、延長聘僱許可及移工之健康檢 查等事項處理之說明
2011-02-01
勞職管字第 1000509138 號函
核釋有關雇主、外國人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檢查」及「裁罰」之管轄機 關認定原則,如在本函送達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依規定管轄尚 未結案案件,則請依管轄恆定原則續以辦結,不得再依本函規定移送至其 他管轄機關辦理之
2009-05-19
勞職許字第 0980502078 號函
有關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相關就業服務法業務之管理管轄權疑義
2009-04-09
勞職業字第 0980068025 號函
「資遣」係指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第 13 條但書及第 20 條所規 定之情形終止勞動契約。代課代理教師契約中斷、政府短期就業臨時工離 職、鐘點臨時工離職應否通報縣府或就業服務中心,需就個案事實及終止 契約事由,調查認定及核處
2005-12-30
勞職外字第 0940066790 號函
勞委會刻研議全面檢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外勞業務檢查員業務狀況 及人力配置情形,當視各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外勞人數、雇主家數等 情況,適時調整外勞業務檢查員之補助員額,以加強落實各直轄市、縣市 外勞生活管理、人力仲介公司之檢查業務
2005-12-29
勞職外字第 0940509826 號函
有關各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處理就業服務法第 63 條至第 68 條及第 7 5 條規定之罰鍰案件,參考說明事項辦理
2005-09-19
勞職業字第 0940506092 號函
有關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應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疑義
2003-06-25
勞職外字第 0920205073 號函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5、54、65、72、75 條、民法第 103 條、行政程序法 第 24 條及大法官會議解釋字第 275 號,使用不實診斷證明書申請家庭 外籍監護工,不予核發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