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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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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條
第 二 章 勞動者之義務
勞動契約法 第 11 條
最新修正:
1936-12-25
條文全文
勞動者於其約定之勞動給付外,無給付其他附帶勞動之義務。但有緊急情形或其職業上有特別習慣時,不得拒絕其所能給付之勞動。
第 10 條
第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