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法
第 二 章 勞動者之義務
全文 43 條目前尚未生效。
施行日期以命令定之;本法尚未命令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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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之給付地,依契約之所定,勞動者無移地勞動之義務。但於一地方同時有數營業所,並於勞動者無特別困難時,雇方得指定或轉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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