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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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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條
第 三 章 訴訟程序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第 58 條
最新修正:
2023-08-23
條文全文
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得審酌之事實、證據資料、處分或解決事件之適當方案,不包括當事人於勞動調解程序中所為不利於己之陳述或讓步。但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之書面協議,不在此限。
第 57 條
第 5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