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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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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1 條
第 八 節 年金給付之申請及核發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5-1 條
最新修正:
2026-01-21
條文全文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符合請領年金給付條件者,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向保險人提出申請。 前項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經保險人審核符合請領規定者,其年金給付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應停止發給之當月止。 遺屬年金之受益人未於符合請領條件之當月提出申請者,其提出請領之日起前五年得領取之給付,由保險人依法追溯補給之。但已經其他受益人請領之部分,不適用之。
第 65 條
第 65-2 條
相關函釋
2026-04-23
勞動保 2字第 1150157603 號公告
勞動部公告 100、101、105~107、111 年度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年金給 付者,與 111 年度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者,自 115 年 5 月起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2024-04-25
勞動保 2字第 1130157614 號公告
勞動部公告 98 年度、99 年度、102 年度至 104 年度、108 年度至 110 年度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年金給付者,自 113 年 5 月起調整勞 工保險年金給付金額
2023-04-24
勞動保 2字第 1120157658 號公告
勞動部公告 100 年度、101 年度、105 年度至 107 年度依規定請領勞 工保險年金給付者,自 112 年 5 月起調整勞工保險年金給付金額
2022-04-27
勞動保 2字第 1110150236 號公告
勞動部公告 98 年度、99 年度、102 年度至 104 年度依規定請領勞工 保險年金給付者,自 111 年 5 月起調整勞工保險年金給付金額
2019-04-22
勞動保 2字第 1080140217 號公告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65-4 條等規定,公告 101 年度依規定請領勞工保 險年金給付者,自 108 年 5 月起調整勞工保險年金給付金額 5.14%
2015-04-24
勞動保 2字第 1040140211 號公告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65 條之 4 規定,公告 99 年度已依規定請領勞工 保險年金給付者,自 104 年 5 月起調整勞工保險年金給付金額
2014-05-16
勞動保 2字第 1030140178 號公告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65 條之 4 及其施行細則第 96 條規定,公告 98 年度已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年金給付者,並經保險人審核符合請領規定者 ,自 103 年 5 月起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5.2%
2012-07-27
勞保 2字第 1010140299 號函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58、65-1 條,投保單位於勞工離職當日辦理退保, 同時申請老年年金給付者,應由保險人依法審核後,自其離職退保翌日之 當月起,按月發給老年年金給付。如其離職退保日為該月最後一日者,應 自次月起,按月發給
2011-07-11
勞保 3字第 10000140222 號函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遺囑申請普通疾病死亡遺囑年金給付並經確定,由其 受益人領取給付 2 年後,另主張被保險人係因職業病死亡而申請改以職 業病補發 10 個月職業災害死亡補償一次金者,該請求權依據勞工保險條 例第 30 條規定,已逾消滅時效而不得為之
2011-07-11
勞保 3字第 1000140222 號函
受益人於領取普通事故遺屬年金給付 2 年後,申請改以職業病補發職業 災害死亡補償一次金,已逾勞工保險條例條例第 30 條所定時效,另同法 第 65 條之 1 第 3 項規定與前述情形不同,故不得援引作為給付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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