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 附則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48-1 條

條文全文

勞工因終止勞動契約所生爭議,提起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之訴訟,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扶助。 前項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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