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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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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第 一 章 總則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 1 條
最新修正:
2018-11-21
條文全文
為保障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加強職業災害之預防,促進就業安全及經濟發展,爰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相關函釋
2003-06-16
勞安 1字第 0920028785 號函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 6 條僅適用於受僱勞工,至同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係針對該法第 9 條第 1 項所定勞工之範圍加以規定
2003-04-04
勞安 1字第 0920009451 號函
合法來台工作之外籍勞工,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申請家屬補助,仍 應依規定提出家境清寒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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