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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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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條
第 四 章 促進就業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 20 條
最新修正:
2018-11-21
條文全文
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而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者,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但已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有關規定領取補助者,不在此限。
第 19 條
第 2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