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優先僱用經其大量解僱失業勞工獎勵辦法

第 9 條

條文內容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