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保險對象及投保單位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條文全文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所稱雇主,指僱用員工之民營事業事業主或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所稱自營業主,指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之民營事業事業主或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