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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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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命令
勞動部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4 條
最新修正:
2023-02-15
條文全文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年度計畫及業務報告之審議事項。 二、本基金業務之檢討改進事項。 三、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 四、本基金收支之審核事項。 五、其他事項。 本會不對外行文,其決議事項應報請勞動部核定後分別辦理。
第 3 條
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