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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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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條
第 三 章 健康檢查及管理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 23 條
最新修正:
2026-06-26
條文全文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管理、監督人員或相關人員及於各該場所從事其他作業之人員,有受健康危害之虞者,適用第十九條規定。但臨時性作業者,不在此限。
第 22 條
第 2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