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年金保險之實施與變更

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 9 條

條文全文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僱用之勞工人數合計達二百人以上者,經依工會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組織之全數企業工會同意,無工會者,經全數勞資會議同意後,得併同申請實施年金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