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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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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命令
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 第 1 條
最新修正:
2025-09-12
條文全文
本辦法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相關函釋
1999-02-20
(88)台勞職外字第 0904590 號公告
公告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廿日起受理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工作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