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節 安全裝置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33 條

條文全文

使用鋼索或吊鏈之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應設置過捲預防裝置。但使用液壓、氣壓、絞車或內燃機為動力之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