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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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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第 二 節 容許應力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9 條
最新修正:
2014-06-27
條文全文
承載應力值隨垂直動荷重之位置或大小,及水平動荷重方向或大小而變時,應依 CNS 6426 第 6.4 節規定,確認容許疲勞應力值為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之容許應力值以下。
第 8 條
第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