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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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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條
命令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5 條
最新修正:
2023-12-18
條文全文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從事本法第十條藝術工作之資格、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準用第二條至第十三條規定。
第 14 條
第 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