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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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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命令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6 條
最新修正:
2023-12-18
條文全文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第三條所定工作,應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 本部為前項許可前,得會商文化部研提審查意見。
第 5 條
第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