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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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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條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 34 條
條文內容
雇主為防止機器人握持物件或加工物件之飛落、掉落引起危害,應依各該物件之重量、溫度、化學性質等,採取適當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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