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第 11 條

條文內容

本辦法所需經費來源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 三、其他收入。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