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
第 21 條
第 七 章 認證業務之委託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 21 條
最新修正:
2023-01-12
條文全文
專業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終止認證業務之委託: 一、未依認證程序、重新評鑑程序、追蹤查驗、複驗程序等相關規定辦理認證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二、認證作業有不公正之情事。 三、收取審查費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 四、未依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五、其他違反認證業務相關規定。
第 20 條
第 2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