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申請檢定資格

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 6 條

條文全文

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者,得參加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前項年齡計算,以檢定辦理單位同一梯次學科測試日期之第一日為準。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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