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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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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第 二 章 產品監督
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26-06-25
條文全文
型式驗證機構每年度應依據發證產品之風險等級,訂定執行計畫。 前項執行計畫,包括型式驗證合格產品之工廠製程與產銷紀錄之查核及取樣檢驗。 第一項之產品風險等級,得依據廠商或其型式驗證合格產品之違規紀錄、事故發生率、購樣或取樣檢驗不合格紀錄、工廠品保模式或產地等風險因素區分之。
第 4 條
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