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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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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條
第 六 章 隧道、坑道開挖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94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隧道、坑道之木拱支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為防止接近地面之水平支撐移位,其兩端應以斜撐材固定於側壁上。 二、為防止沿隧道之縱向力量致傾倒或歪斜,應採取必要之措施。 三、構材連接部分,應以牽條等固定。
第 93 條
第 9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