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42 條

條文內容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結合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依主管機關核定設立計畫執行者。 二、規避、妨礙或拒絕會計帳目查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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